江西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工作的通知

江西欣荣院线 时间:2010-01-23 00:00:02 来源:内部 作者:管理员 3357 次浏览

赣文社字[2008]17号

各设区市、县(区)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2005年9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我省全面部署实施了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工作。三年多来,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看戏难、看电影难和开展文体活动难,基本满足了农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受到了全省农村群众的热烈欢迎,为在农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这项文化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展好全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省委、省政府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07]3号),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克服难点、完善措施,把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工作作为一项长久的工作重点做实做好,促进全省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精心组织,完善服务。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为农民群众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尤其要加大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创作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节目。当前特别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价值取向的文艺作品创作,充分运用文艺作品的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等功能,促进全省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在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以农民群众意愿为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群众在活动中的参与程度,积极增加农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自主选择权和对演出、放映、活动的知情权,采取农民群众选择节目和影片、农民群众选择演出团体、农民群众选择放映时间等多种方式方法,让三项文化活动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在乡镇自办活动形式上,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注意负责把关,加强引导;要以市场化为原则,构建有序的运作方式,严禁设置演出障碍,搞地方保护主义。各地要打破地域界限,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外县、外市甚至外省的专业演出团体在本县(市、区)演出,使农民群众能真正看到高质量的文艺作品,享受到高水准的文化服务。
  三、创新工作,搞好四个结合。要创新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搞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和谐文化建设相结合,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发挥和谐文化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巨大作用。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宣传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政策,促使更多的农民自觉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通过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尤其是科教电影放映,积极弘扬农村的新风尚,宣传致富的好路子;通过建设特色文化村、扶持文化示范户,延长三项活动的触角,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三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相结合,各地应积极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培育民间文艺队伍,创新活动方式,搭建展示平台,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出及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促进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四是与大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县国办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做强“主力军”,积极构筑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网络,壮大“生力军”,认真挖掘乡镇、学校、企业等社会文化资源和潜力,发展“后备军”,不断增强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渗透力。
  四、加强监管,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文化厅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要严格《江西省农村文化活动经费报帐凭证》票据的使用管理。该票据是省财政厅、省文化厅专门印制用于全省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报帐凭证,严禁挪作他用。二是要规范票据的领取手续。今后省文化厅将委托设区市文化局负责《江西省农村文化活动经费报帐凭证》票据的发放,各县(市、区)所用票据一律按规定到所在设区市领取。每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县(市、区)文化局到设区市文化局审核、缴销上一季度票据时,凭县文化局介绍信和经县文化局审核盖章的下一季度计划表领取下一季度使用票据。三是要向社会公布三项文化活动的举报电话12318,各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乡镇和行政村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电话,举报电话的受理人要及时将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认真记录,24小时内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并将处理结果归档备查。四是要定期督导检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确保活动的质量,确保资金的使用,使农村文化三项活动落到实处。
全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开展至今已有三年多时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开展以来的总结工作,通过组织“回头看”,注意发现并树立先进典型。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让全省农民群众真正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这项文化惠农政策,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进而使全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在全社会产生更加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繁荣我省农村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特此通知
                  
 
 
江西省文化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