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公布,为农村寿险市场带来长期重大利好,中国人寿及时把握这一机遇,加大开拓农村市场力度,积极探索适应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小额保险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08年11月底,中国人寿全系统县域业务总保费达到1528.03亿元,占股份公司总保费的54.49%,这标志着县域业务规模已经成为中国人寿业务规模的半壁江山。
据了解,在保监会支持下中国人寿2007年推出保费较低、保障适度、投保简便的“新简易人身保险”险种,在22个分公司县域地区展开试点,从试点启动至2008年11月底,共收取保费22.9亿元。2008年中国人寿又重点开展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截止2008年12月底,9家试点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4164万元,保单件数超过125万件, 238万农民购买了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保险产品,中国人寿承担了276亿元保额的风险。通过试点,还探索出了一些符合农村实际的小额保险发展模式。
一是在条件成熟的乡村,依靠基层政府组织,采用“全村统保”模式推广农村小额保险。“全村统保”模式主要借助基层政府组织及其成员(村干部),以广泛宣传为基础,以产品说明会为核心,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将符合投保条件的村民全部纳入小额保险保障范畴。二是利用新农合网络平台,依靠政府力量,采用“联动合作模式”推广农村小额保险。“联动合作模式”在中国人寿湖北、广西两地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湖北当阳已探索出一些较为成熟的做法。该模式主要借助基层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基于新农合现有的服务网络,将小额保险作为新农合有效的配套产品推出。
三是在条件不成熟的乡村,采用传统“小型团单模式”拓展小额保险业务。具体通过三种方法来拓展小额保险“小团单”。第一种方法是,委托乡村拥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代办农村小额保险。按照总公司《小额保险试点运营方案》精神,山西省分公司在部分统保条件暂不成熟的农村中,委托村干部、村医、水电工、计生协管员等代理小额保险业务推广和服务工作。第二种方法是,依靠保险公司自身业务员(包括驻村服务员)推广小额保险。小型团单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简单易行,不受外部因素的制约。第三种方法是联手地方经济能人,以第三方个人出资方式,给符合条件的村民购买小额保险。
同时,中国人寿还推出了一系列深受农民喜爱的农村保险产品。如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需要开发的意外伤害收入保障计划——国寿无忧卡,为农民工开发的高危人员意外险产品,为申请小额贷款的农民开发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小额贷款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