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欣荣发[2010]3号
关于发放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通知
各股东单位:
欣荣院线决定于4月24日-26日在分别在南昌、抚州、宜春开展设备发放工作,届时先有厂家对设备进行集成,集成完毕后各股东领取设备。为做好本次设备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领取时间:
1、南昌地区、九江地区、上饶地区、鹰潭地区、景德镇地区、高安市、靖安县在南昌市欣荣院线公司本部(站前路29号)领取设备,时间为24日晚至25日。
2、抚州地区在抚州市电影公司(赣东大道469号)领取设备,时间为25日晚至26日。
3、宜春地区、新余地区、萍乡地区在宜春市电影公司(东风大街39号)领取设备,时间为26日晚至27日。
二、领取设备携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领条,注明领取数量。每套设备缴纳费用100元,用于厂家设备集成、设备装卸等支出。领取数量见附件一。
三、设备领取活动食宿自理。安排统一就餐,每人每餐50元。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股东单位务必重视本次工作,听从统一调度安排,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设备。超过时间领取设备的,承担额外仓储费用和人员费用。
2、按照省广电局领导指示,为了使设备尽快投入使用,实现我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全部数字化,欣荣院线拟于5月劳动节前后举办培训班,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放映队招聘工作,并在6月正式全省实现数字化。
3、设备领取分片负责人:
南昌:孙 伟 13007237891
抚州:彭 欣 13970049568
宜春:樊根保 13803539980 赵波勇 13086156218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