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专办字[2003]8号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各省级管委会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整合编码资源,根据《关于颁发《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广影字(2003)第607号),要求各省专资办及计算机售票执行小组,对省内所有在册影院进行编码,将愿有影院编码按规范要求编制成8位编码,并报电影局备案。此项工作关系全国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整体升级换代,关系到影院数据信息化的全局,要求各省务必认真、及时,在2004年1月20日前将《影院编码(新、旧)对照登记表》报电影局专资办。
附件: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
影院编码规则
影院编码(新、旧)对照登记表
200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