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设备使用费提取办法的通知

江西欣荣院线 时间:2012-05-01 16:37:55 来源:内部 作者:管理员 2825 次浏览

赣欣荣发[2012] 6

 

各股东单位:

根据我省农村电影放映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讨论,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对设备使用费的提取做如下调整:

 一、统一调整我省所有资助设备重置价格为26000/套(含GPS/GPRS模块资助设备重置价格为28000/套),更换服务器的费用按照《关于更换GPSGPRS监控模块服务器的通知》(赣欣荣发[2011]3号)和《关于下发<同方一代服务器更换方案>的通知》(赣欣荣发[2010]24号)标准附加计算。若某股东所有资助设备重置价格之和已足额提取,则该股东不再提取设备使用费。

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自201251日起暂时调整故事片设备使用费标准为20元/场,下载费用和版权费不变。

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出台以后,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股东单位根据通知规定做好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安排。

 

一二年四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