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欣荣发[2011]8号
各股东单位: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依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股东单位经营考核办法》,经公司经营机构汇总2010年全省各地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情况,并与各股东单位逐一核对数据,经综合各单位在“政府公益性场次年度放映任务完成量和节目订购场次情况、政府公益性电影放映宣传效果、完成院线承接的广告放映任务”方面的实际完成情况后,评定出获各等奖的单位名单。
现对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院线将自2011年起定期对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望各单位认真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改进工作,提高质量,切实放好每一场公益电影,圆满完成此项政府民生工程的计划任务。
特此通报。
附:通报表彰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
附件:
通报表彰名单
一等奖:上高县电影公司、弋阳县电影院、高安市电影公司、丰城市电影公司、宜丰县电影公司、资溪县电影公司、崇仁县电影公司、樟树市电影公司、新干县电影公司、鹰潭市影剧院(月湖区)、莲花县电影公司、吉水县电影公司、袁州区电影公司、进贤县电影公司、青原区影视艺术演出公司、彭泽县电影公司、南康市电影公司、金溪县电影公司、东乡县电影公司、峡江县电影公司、萍乡市电影公司(含: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南昌县电影公司、奉新县电影公司、黎川县电影公司、新余市电影公司(含:渝水区)、大余县牡丹亭电影公司、章贡区电影公司。
二等奖:于都县电影公司、修水县电影公司、新建县电影公司、万载县电影公司、永丰县电影公司、宁都县电影公司。
三等奖:浮梁县今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临川区第二电影公司、信丰县电影公司、上犹县电影公司、安福县电影公司、万年县电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