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欣荣发[2011]6 号
吉安、赣州、抚州、宜春市数字电影节目管理站,院线总站:
根据数字电影市场发展的需要,院线公司经研究,决定将卫星接收管理站、节目站统一更名为数字电影节目管理站,现将《数字电影节目管理站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数字电影节目管理站管理制度》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数字电影节目管理站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数字电影节目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数字电影节目管理站(以下简称“管理站”)是接收数字电影节目数据的重要场所,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未经许可,严禁入内。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二、 管理站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各股东单位费用。
三、 管理站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管理站电源要求良好接地;下班关好门窗,保持机房、机器清洁。
四、 管理站专用的计算机上不得安装与办公和有关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杀毒的光盘、软盘、移动磁盘等外存储设备,以防病毒侵入。
五、 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根据管理站工作的需要做好数字电影的节目数据下载、场次授权和节目数据分发等工作,要求分发数据及时熟练。
六、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只限接收数字电影节目数据。认真维护维修站,严防非法信号攻击,对非法信息要立即清除,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传播、扩散。定期接受卫星接收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卫星接收行政主管部门或厂家进行维护,以确保信号的正常接收。
七、 管理站要建立完整的工作日志和卫星接收档案,记载设备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下载工作的日志要登记节目下载工作的时间、单位、节目名称和经办人等内容。
八、 管理站工作人员要于每月15日前汇总上月数字节目管理站工作日志寄院线公司,作为考核评定的依据(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不合格的数字节目管理站,将报董事会取消该站资格,并停止费用的拨付。
江西省欣荣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